广东: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术科考试实行校际联考的通知

2021-10-29 00:00:00 · 作者:未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精神,稳步推进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相关工作,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经研究,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术科考试实行校际联考,从2023年起,实行省统一考试。

  粤招办普〔2021〕40号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精神,稳步推进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相关工作,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经研究,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术科考试实行校际联考,从2023年起,实行省统一考试。

  广东省2022年具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招生资格的所有省内本专科院校和认可我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校际联考成绩的省外院校统一实行校际联考。不认可我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校际联考成绩的省外院校,由院校自行组织校考。

  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校际联考考试科目和要求详见附件。拟参加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校际联考的考生应先按艺术类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校际联考的报名、考试时间和组考实施细则及招生投档录取办法等有关事宜将另文通知。

  请各市及时通知本辖区内的各有关中学和考生。

  附件: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校际联考考试科目和要求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校际联考考试科目和要求

  一、考试性质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校际联考考试(以下简称播主校际联考),是面向报考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组织的校际间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旨在考查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选拔适合进入高等学校接受该专业培养的合格考生。

  二、考试科目和要求

  (一)考试科目

  播主校际联考包括自备文学作品朗诵、指定新闻稿件播报和即兴话题评述三门科目。

  (二)考试要求

  1.自备文学作品朗诵考试,考试时考生朗读自备文学作品一篇,体裁不限(诗歌、散文、小说、寓言等),限时1.5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文学作品朗诵的语音、发声、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考生的五官样貌、仪态、精神面貌、着装等。

  2.指定新闻稿件播报考试,考试时考生抽取并播报一篇指定新闻稿件,限时1.5分钟;主要考查考生新闻播读的语言面貌、播报能力以及考生的五官样貌、仪态、精神面貌、着装等。

  3.即兴话题评述考试,考试时考生抽取1个话题进行即兴评述,限时2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即兴评述的观点导向、内容组织、语言表达能力及整体状态。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播主校际联考满分为300分,自备文学作品朗诵、指定新闻稿件播报和即兴话题评述三门科目各100分。

  四、考试形式

  三门科目的考试形式全部采用线上实时录制视频并提交作品的方式,即考生按照考试规定的软件和硬件要求,根据相应的考试要求,录制考生本人作品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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