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0-02-08 15:02:19 · 作者:编辑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2019〕21号)精神,2020年部分高等院校继续从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成人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中对口招生,现将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2019〕21号)精神,2020年部分高等院校继续从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成人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中对口招生,现将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具有我省户籍的省内外中等职业学校的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普通高中在校生、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1〕97号),2018年、2019年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符合并选择安排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要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证书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对口升学考试。

  (三)所有报名考生均需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四)报名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考、普通高校各类单独招生考试;“三二分段”转段录取和五年一贯制专科注册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对口升学考试。

  二、报名办法和程序

  2020年对口升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报名办法。

  各市招生考试部门和有关学校均设立确认点。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往届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到户籍所在市招生考试部门(忻州考生到本市教育局职教科)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8时至26日18时,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8时至28日18时,逾期不予补报和确认。

  (一)编制、打印考生号。

  各确认点须在报名前编制、打印考生的考生号和初始密码,并做好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考生号由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1、2位为年份代码20,第3、4位为山西省代码14,第5、6位为市代码,第7、8位为确认点代码,第9、10位为招生专业类别代码,第11至14位为考生顺序号。

  (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前须先到确认点领取考生号和初始密码,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作弊处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等,同意履行承诺后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专业测试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外语类)。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缴费有关要求,详见《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说明书》。

  考生要根据所学专业对照《2020年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专业类别、考试科目及时间》(见附件1)、《2020年山西省对口升学职业技能考试招生专业类别、考试形式及时间》(见附件2)填报招生专业类别和职业技能考试专业群,所学专业未涵盖在内的考生,可选报相近招生专业类别。

  退役士兵根据实际需求选报招生专业类别。

  中医康复保健(含针灸推拿方向)的非视力残疾考生参加医学相关类“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视力残疾考生的报名、确认工作由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统一组织。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考生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取消报考资格,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三)现场确认。

  已完成网上报名、缴费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资格审查、考生数码照片采集、身份证信息采集、验证和信息确认等手续。凡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一律无效。

  1.须提交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必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2020年山西省对口升学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往届生除携带上述证件和表格外,还须携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户口本》。退役士兵必须持士兵退役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2020年山西省对口升学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山西省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

  (2)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确认时须交《2020年山西省对口升学考试奖励照顾考生登记表》(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获得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须提供其获奖证书复印件;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须持市级(含)以上侨务办公室证明及相关材料;台湾省籍考生,须持台湾同胞联谊会证明及相关材料;军人烈士子女,须持有关证书和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的证明,其他烈士子女须持有关证书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证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各类考生的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由各确认点初审,各市招生考试部门复核并汇总造册后报省招考中心审核。

  2.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进行身份证信息校验,未进行身份证信息校验的考生不能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

  3.各确认点要按规定程序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和数码照片,信息确认表交考生本人校对。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不得代签。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误信息,各确认点须及时更正,确保准确无误。经考生签名的信息确认表是投档录取及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各确认点要高度重视校对工作,组织考生认真校对,并妥善保管确认表备查。考生确认签名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4.现场确认结束后,考生在确认点领取或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2020年山西省对口升学考生体格检查表》(贴一寸数码照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并按要求将体检表交回确认点。

  (四)报名资格审查。

  各确认点负责本确认点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市招生考试部门和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本市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退役士兵报名资格的审查,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11〕24号)有关规定,由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各市招生考试部门根据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审查意见予以确认,并将《山西省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交回省招考中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各市、各确认点要成立对口升学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确认点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报名资格审查责任要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诚信教育,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考生、群众的监督,确保报名工作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2.各市、各确认点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责任意识和工作纪律培训,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了解政策规定、熟悉操作流程、掌握操作要领。

  3.各市、各确认点要严把报名审核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信息情况是否属实,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否合格,报考的招生专业类别、职业技能考试专业群是否对口。审查合格后,在《2020年山西省对口升学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中的“报考资格审查意见”栏签字负责,“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严禁“考试移民”,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所有确认点确认合格的考生花名表,必须由确认点负责人审核签名,加盖确认点单位公章,上报省招考中心。

  对口升学报名数据将与普通高考等其他考试类型的报名数据进行比对,凡同一考生填写了两个报名单位的,由确认点进行核查、落实,出具证明;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同时取消其对口升学和其他考试资格。

  4.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报名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工作人员参与或帮助、为不具备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人员提供假证明、证件、档案,使其取得考试资格,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有关党纪法规,对其所在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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