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2019-06-20 13:36:13 · 作者:编辑部  
1.我取得了XXX竞赛XXX奖励,是否符合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前5项报名条件要求? 我校自主招生前5项报名条件所涉及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和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明天小小科学家 奖励

  1.我取得了XXX竞赛XXX奖励,是否符合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前5项报名条件要求?

  我校自主招生前5项报名条件所涉及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和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获奖学生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s.cyscc.org.cn/)公示为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一等奖名单以各省科协公示名单为准。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考生仅限创新项目/创新成果/竞赛项目获奖者。

  2.我取得了XXX成果,能否按照条件6报考?

  我校报名条件6要求考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在基础学科领域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对所报专业有浓厚兴趣与深入研究,且必须提供详细直接支撑材料。考生可对照前5项条件标准和自身实际条件自行决定是否报考。

  3.我在高中阶段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专利可以上传吗?

  不得将专利、论文作为申报材料上传报名系统。

  4.我同时报其他高校自主招生有影响吗?

  凡有意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过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的高校须总数不超过3所。

  5.我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1)考生所有报名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我校不接收纸介质报名材料;

  (2)考生在网上填写申请表中单科成绩、单科排名、年级排名、年级人数等信息时,如所在中学无相关信息,须填写“无”,并由中学教务部门提供证明材料,相关材料须加盖公章;

  (3) 高中阶段获奖情况、参与社会活动情况等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证书)的扫描文件请以证明材料的主体内容命名,例如“2018年奥数省级一等奖”等;

  (4)凡申请表要求签字处,均须指定人员签字;

  (5)上海市、浙江省考生还须提供综合素质档案。

  6.公示结果证明如何填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工作的要求,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中学须出具带有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考生公示结果证明。该证明将作为我校认定考生报名材料公示情况的关键支撑材料。

  公示结果证明样例见附件1,供考生报名参考,证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样例中所涉及信息。

  7.我想报考的自主招生专业在我们省没有招生计划怎么办?

  自主招生不占用统招计划,无论在当地省份是否有招生计划,考生均可报名。

  8.借读生、转校生和复读生的成绩单怎么准备?

  对于应届考生,如果学籍所在中学和当前就读中学不是同一个学校,由学籍所在中学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当前就读中学核实申请表的中学成绩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如果高二之后转学或开始借读,两个学校都有成绩,则报名申请表的成绩栏须由两所学校同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总之,考生报名申请材料应如实反映高中阶段学习的实际情况。

  对于往届考生,高三成绩栏请填写当前高三阶段的成绩。如果复读学校与原高中学校不一致,则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高中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同时由学籍所在中学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9.我已经确认志愿,但是发现信息填错,还可以修改吗?

  在我校报名截止之前,考生可自行取消报名,重新填报即可,修改后须重新上传新生成的自主招生申请表。系统报名截止后无法取消志愿、修改信息。

  10.我报名后就可以通过初审、参加测试吗?

  满足简章中规定的报名条件之一只是报名的最低条件。满足条件的考生有报名的资格,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并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只有通过初审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测试。

  11.我如何知道是否已经通过初审?

  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9年5月中上旬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初审结果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单独通知。

  12.2019年自主招生考试在津外设考点吗?

  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测试统一在天津大学举行,不在外地设考点。具体测试地点和测试安排另行通知,届时参见考生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13.我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前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通知时间确认参加考试,并按时打印准考证,在我校规定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综合测试。未按照规定确认参加考试、未参加测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住宿、交通事项:学校及周边住宿紧张,待测试时间公布后,请提前规划住宿及交通事宜。

  (3)考生来我校参加测试前,需提前自行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涵盖来校测试时段(未购买者,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14.我获得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资格后,还需要做哪些工作?

  入选考生须按照我校自主招生简章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并务必于2019年6月下旬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高考成绩志愿填报回执》,填写并及时传真至022-27401800,未及时回传此回执者若影响到录取,后果自负。

  15.我获得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资格后,填报高考志愿时可以报考哪些专业?

  考生在自主招生报名阶段可以报考不超过3个意向专业志愿,我校将根据考生6月份来校现场考核成绩、各专业招生规模等情况,确定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期间可填报的专业,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16.我获得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资格后,还能否在本科一批次报考天津大学?

  考生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后,必须在生源所在省(区、市)自主招生相应批次报考我校才能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考生也可以放弃自主招生资格,在本科一批次填报我校,但不再享受自主招生优惠。

  欢迎报考天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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